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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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人民检察院主要内设机构及机构职能

1.第一检察部
主要职责:负责对法律规定由陆丰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除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毒品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陆丰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2.第二检察部
主要职责:负责对法律规定由陆丰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毒品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陆丰市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审判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办理陆丰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3.第三检察部
主要职责: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办理陆丰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4.第四检察部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由本院受理的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由陆丰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承办对陆丰市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对陆丰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院,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陆丰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5.第五检察部
主要职责:负责受理向陆丰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陆丰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6.综合业务部
主要职责: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调查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承担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承担院机关党纪、政纪检查、监察工作;受理对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检察人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申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议对检察机关违纪人员的纪律处分;负责组织检察机关纪律教育、廉政教育等。
7.办公室(加挂司法警察大队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财务和装备规划、房地产、房改、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政府采购、车辆管理、检察信息技术设施建设、维护信息技术设备网络运行等工作,提供检务保障和后勤服务保障,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负责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编发内部刊物;负责院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法警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司法警察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本院案件办理的提解、押解遣送、提讯犯罪嫌疑人,传唤当事人,依法执行搜查和其他强制措施,送达法律文书;负责本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其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检察工作秩序,预防、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职责有: 
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执行传唤、拘传;协助执行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协助追捕在逃或者脱逃的犯罪嫌疑人;参与搜查;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送达法律文书;保护出席法庭、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检察人员的安全;协助维护检察机关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8.政治部
主要职责: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政治学习、组织人事、党建、劳资、教育培训、争先创优、计划生育、文体活动及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指导机关工、青、妇群众组织工作;协助有关主管部门管理检察机关机构编制;负责检察机关人员进入、员额检察官进退流转审查上报和司法警察警衔的审查上报工作;负责人事制度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院建设,承办表彰奖励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9.碣石检察室
主要职责:负责接受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接待群众来访;发现、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受理、发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对诉讼中的违法问题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开展法治宣传,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监督并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参与并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承办本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0.甲子检察室
主要职责:负责接受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接待群众来访;发现、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受理、发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对诉讼中的违法问题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开展法治宣传,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监督并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参与并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承办本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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