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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陆丰市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效果
  • 2021-05-11 11:27
  • 来源: 陆丰市人民检察院
  • 发布机构: 陆丰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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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院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主题,自觉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同时,紧密结合检察工作,突出检察特色,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

助力社区矫正工作  构建平安法治陆丰

陆丰市博美镇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林某多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不按时提交病情复查证明材料,且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无故惹是生非,屡教不改。经警告后仍拒不改正,我行我素,存在妨害社会的危险隐患。2021年3月3日,我向陆丰市司法局发出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2021年4月9日,我院派员前往博美镇政府协助广东省高明监狱相关人员对林某进行收监执行

同时组织博美镇所有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社区矫正法有关规定,我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对矫正人员进行集中训诫,告诫他们在社区矫正期间一定要遵纪守法,认真执行“两个八小时”制度,按时到司法所报到,严格遵守外出请销假制度,按规定定期提供病情检查证明材料,按规定提交解矫申请书面材料等。通过这次收监执行和集中学习活动,既向矫正人员普及了法律知识,也起到了比较好警示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维护在押人员权益 保障司法公平公正

陆丰市看守所在押人员黄某,男,75周岁,2020年10月21日因涉嫌窝藏、包庇罪被陆丰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入所时,因黄某身患多种疾病不符合收监条件,经陆丰市公安局特许收监。黄某关押在陆丰市看守所期间,病情发作,经看守所驻所医生检查会诊后,认为看守所医疗条件有限,无法处理黄某的病情,陆丰市看守所将黄某送往陆丰市人民医院医治后,病情未见好转。我了解该情况后,及时向陆丰市看守所提出建议,建议将黄某送往汕尾市人民医院进行医学鉴定。经鉴定,黄某所患疾病(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肺气肿、脑梗死等)符合保外就医条件。随后,我协同陆丰市看守所向办案单位建议对黄某变更强制措施,得到了办案单位的采纳。2021年3月9日,黄某被取保候审。由于我及时介入,切实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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