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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上午,陆丰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禁毒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春变主持会议,院全体党组成员参加。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蔡在扬、陆丰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陈向群、陆丰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组组长黄培伟莅临指导。
会上,王春变同志首先汇报了2020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并代表院党组作领导班子对照检查,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着党组成员逐一进行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在整个民主生活会过程中,所有同志自我批评内容具体、剖析透彻、有针对性。相互批评意见中肯、直截了当。这次民主生活会,紧扣禁毒工作主题,围绕理论学习、干事创业、作风建设、违法违纪四个方面深刻查摆,取得红脸出汗的效果,达到修正错误、增进团结、振奋精神的目的。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组组长黄培伟,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陈向群,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蔡在扬先后作了发言,认为我院党组准备充分,紧扣主题和要求,查摆问题有针对性。蔡在扬同志对我院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讲政治、顾大局,紧紧围绕汕尾市委、陆丰市委的中心工作履行好检察机关的职能。三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汕尾市委、陆丰市委有关禁毒工作的要求,对标禁毒示范城市的标准积极开展禁毒工作。四是强队伍、抓落实,对各项检察工作抓细抓实,尤其要抓指标任务的落实。五是做好“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对照“好班子、好队伍、好机制、好业绩、好形象”的标准改进不足,推动陆丰检察各项工作更上一层楼。
王春变同志在总结讲话中表示,将以全新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标准抓好工作落实,为我市持续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和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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