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是有生命力的“绿色文物”。古树是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具有重要历史、文化、景观与科学价值和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古树名木记录了大自然的历史变迁,传承了人类发展的历史文化,孕育了自然绝美的生态奇观,承载了陆丰当地人民群众的乡愁情思。
为助推古树名木资源保护,陆丰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干警对我市古树名木保护情况开展调查,通过实地勘查、走访村干部等方式,了解古树名木生长和保护现状。经走访调查,发现一些影响树木成长的隐患,如根系周围水泥浇筑硬化,未经审批裁剪古树,树根周围推放垃圾杂物、设置神龛香火炉,树木枯萎虫害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古树持续健康生长。
我院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举行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力度。
会上,承办案件检察官就案件基本情况及调查获取的证据事实情况向与会人员进行展示和说明。相关单位代表就其履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下一步如何细化养护措施进行了说明。听证员就案件情况,古树保护“谁养护”、”如何养护“等问题发表了听证意见。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助力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推动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养护措施,形成长效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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