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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人民检察院召开首例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听证会
  • 2020-09-24 17:17
  • 来源: 陆丰市人民检察院
  • 发布机构: 陆丰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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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充分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益,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保证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的公正性。2020年9月1日,我院对一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寻衅滋事(原移送起诉时涉嫌聚众斗殴)案件,在各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召开首例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瑞典主持,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律师、学校教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监护人等13人参加此次听证会。


会上,承办检察官陈满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对案件的证据以及对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进行全面分析,犯罪嫌疑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在对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改变案件的定性及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阐述后,拟对2名未成年人在校生及1名成年人在校生作出不起诉决定,拟对另外4名犯罪嫌疑人(含3名未成年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提起公诉。

公安机关案件侦查人员对案件的侦查情况进行介绍,就案件发表了意见,侦查人员认可了承办检察官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及对各犯罪嫌疑人的处理意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教师、7名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听证参与人员也依次发表了意见。参会各方代表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并表示检察机关在规范办案的同时体现了人性化执法。

充分听取参会各方意见后,承办检察官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进行了法律教育。他指出未成年人还处在身心、智力发展阶段,且法律意识薄弱,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在尽到监管义务的同时进一步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2020年9月4日,我院依法对7名犯罪嫌疑人作出释放决定。


我院召开首次未成年人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为我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了先河,一方面提升了案件办理的透明性和公正性,确保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另一方面也彰显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以及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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